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共有17个“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到期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全部通过,并被认定为省级项目。
按照文件精神,认定的省级项目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重新进行评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文件指出,本次及今后的省级项目验收将计入学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文/教务处)
附表:我校“十一五”省质量工程验收通过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