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缓考考试安排在9月11、12日进行,请各学院(部)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缓考考试安排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学院(部)及入校参加缓考的学生,均需按照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入校参考的准备。
二、请相关学院(部)做好考前参加缓考学生的健康监测。
三、请相关学院(部)通知所有校外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校参考。
四、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教务处会单独通知学院(部),另行处理。届时,请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