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促进学科发展,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暨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增暨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
符合《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和《暨南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选聘办法(试行)》(暨学位〔2023〕1号)(以下统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2),具体包括:
1.《暨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
2.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
(1)暨南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2)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英文论文只认Article和Journal),申请者填写后,经学院审核报科技处复核认定签字盖章,再交由研究生处统一报送暨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复核等级。
3.科研成果复印件;
4.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所在学院党组织开具的师德师风审核结果(须密封提交)。
(二)学院资格审核
1.师德师风审核
申请人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者名单,送学院基层党委或相应党组织统一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受理申请。
2.情况汇总
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汇总申请人的人事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审核情况,按申请学科层次进行分类,并在汇总表上签署初审结果和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处。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1岁。学校特需人才、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主持在研国家级重大项目或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等突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核有效时间为近5年,即审核时效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科研项目审核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
(三)本次申报暨南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纸质版需签名盖章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wyuyjsxy@126.com(电子版材料需分类标序号汇总提交;格式:Word版本,有签字盖章的文件需另提供扫描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黄敏怡;电话:0750-3296951)
附件1:暨南大学遴选办法
附件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研究生处
2024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开展2024年“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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