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现将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对象
(一)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二)202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三)此前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工作,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结果。
三、中期检查的专家组成
根据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成立中期检查专家组,每组成员不少于三名,一般为研究生导师,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导师是否作为成员之一由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四、中期检查的内容
(一)研究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治学态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等情况;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情况、必修课程和必修活动完成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情况;
(三)研究生是否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在相关研究、论文撰写方面的进展情况。
五、中期检查的程序
(一)研究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中期检查申请”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可使用系统内提供的下载模版,请注意仔细阅读模版中的文字格式要求,填写完后用Word文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二)导师进行中期检查审核
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管理-中期检查审核”模块审核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报告。
(三)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中期检查信息,并公布考核专家信息
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中期检查申请”模块完成中期检查信息审核,在“中期检查小组维护”模块录入中期检查专家信息,并对学生进行分组,提前3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专家信息。
(四)中期检查报告会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学位-中期检查申请”模块,下载《中期检查报告》并打印,中期检查报告会中采用PPT形式作全面汇报。
中期检查专家们听取研究生汇报,提出考核结论,结合各学位点制定《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中期检查评分表的指标项进行评分并签名。
(五)材料归档
中期检查通过后2周内,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中期检查结果,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一份至研究生处。
六、其他事项
(一)对于中期检查虽获得通过但存在问题较多的研究生,应列为“督促培养对象”,二级培养单位责成导师对其加强督管,加快学位论文进展速度和提升质量。
(二)中期检查未获得通过的研究生,可以重新申请进行中期检查,仅限一次。在重新申请前应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整改。重新中期检查仍不能通过的,一般建议给予退学处理。
联系人:徐姗 电话:3296953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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